各学科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市教委、市人保局关于学科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的通知》(京教民〔2018〕10号)《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京办发〔2021〕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度学科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检对象
经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学科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科机构”)。
二、年检内容
按照区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2023修订)〉的通知》(密教民〔2023〕1号)要求,以《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年检评价指标》为标准,对全区各学科机构2022年度依法办学、组织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和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三、年检安排
2022年度年检工作自2023年2月13日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3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17日)
各学科机构要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2022年度办学情况,查找并整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年检资料审查阶段(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
以下年检资料均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所有上报的年检资料均加盖学校公章,送审学科机构年检工作组一份,学科机构留存一份(存档备查)。未按时上报年检资料的,视为放弃年检。
1.《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年检自评表》(附件1,原件)
2.《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2022年度年检自查表》(附件2,原件)
3.《北京市学科培训机构学校年度报告书》(附件3,原件)
4.学校资质证件
(1)学科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法人登记证书(验副本原件收复印件)
5.办学场所
(1)租赁备案表(地址变更或租赁到期续签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地址变更或报告过有效期的提交,原件)
(3)2022年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报告(原件)
6.人员资质
(1)举办者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
(2)校长的教师资格证、聘任书或合同(验原件)
(3)专、兼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验原件,实地查验时提供)
(4)保安的资格证(验原件)
(5)《学科培训机构教职工花名册汇总表》(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附件4,原件),有人员变动的提供相应人员资质。
7.财务收费
(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机构名下所有账户,原件)
(2)预算、决算材料
(3)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验原件,实地查验时提供)
8.办学行为
(1)2023年度《密云区XX培训学校课程设置表》(附件5,原件)
(2)2023-2024学年教学培训计划(原件)
(3)2023-2024学年教师培训计划(原件)
(4)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原件)
(5)2023年招生简章(包含2023全年计划培训内容、预招生规模、预开班规模、收费标准等,原件)
(6)《密云区XX培训学校2022年度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6,原件)
9.2022年度决策机构会议纪要(至少3次,验原件收复印件)
10.2023年度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原件)
11.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全年有变更事项或章程内容修订的提交,原件)
以上资料装袋,袋面粘贴“密云区XX学校2022年度年检材料清单”(附件7),纸质版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至区教委707室,电子版用U盘拷贝。
(三)实地检查及整改阶段(2022年3月6日-3月17日)
区教委年检工作组将到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各学科机构按照《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年检评价指标(试行)》中“三级指标”内容,逐一准备好纸质档案资料备查。
在实地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向年检工作组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到位的,接受实地复检复查。
(四)总结评价阶段(2022年3月底)
1.区教委年检工作组根据《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年检评价指标(试行)》和实地检查情况对各培训机构作出年检结论评价,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办学许可证给予加盖2022年度年检合格章,并完成许可证延期手续。
2.存在问题的,年检结论为“暂缓通过”,暂停办理办学许可证年检及延期手续,区教委年检工作组将提出整改意见,在限期整改后,办学许可证给予加盖年检合格章,并完成许可证延期手续。
3.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且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的,停止办理有效期延续手续,2023年3月31日前,培训机构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区教委。
四、年检要求
(一)年度检查是对学科机构一年来办学情况的全面检查,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年检自查工作小组。
(二)各学科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民促法实施条例》《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相关政策法规,本着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准确填写并上报各种年检材料,及时整改问题。
(三)认真总结2022年度办学情况,重点体现“双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密云“创城”工作参与情况;制定2023年办学计划。
(四)上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培训机构举办者对年检工作负总责。
附件2:北京市密云区学科培训机构2022年度年检自查表.doc